福州市应急管理协会简介
福州市应急管理协会是由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与应急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专业服务机构以及专家、学者等个人自愿参加而联合组成的全市性、综合性、非盈利性、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福州市应急管理协会原名为福州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成立于2004年7月,于2019年5月便更名为福州市应急管理协会。现有会员单位316个,下设立了宣教与培训中心、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对外联络中心、办公室。
协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服务全市应急工作大局,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和组织全体会员和广大应急管理工作者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应急各项工作,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曾爱去哪个全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为福州市应急管理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
协会业务范围:(一)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开展应急行业发展战略和重大课题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二)开展国内应急管理领域及应急产业状况的研究,进行产业市场预测和经济分析,及时向会员单位通报有关信息;(三)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的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等宣传教育和培训、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四)自行组织或接受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委托,提供信息、教育、培训和专项技术服务等;(五)组织会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促进应急安全文化建设;(六)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七)组织开展同国内外应急管理、救援组织和行业协会及其他机构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八)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开展其他合法活动。
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权;(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优先获得本会有关服务;(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协会应履行的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四)关心本会建设,积极为本会工作和应急管理事业出谋献策;(五)按规定交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