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应急企标告三[2019]7号)
福州现代安全科学研究院依照《关于印发福建省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监综合〔2014〕99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换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11〕231号)和《关于委托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榕安监一〔2015〕51号)等规定,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销售分公司连江山坑加油站等3家加油站进行现场考评并形成评审报告,认为符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经研究,现予以核准公布。
附件:福州市第九十七批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
附件
福州市第九十七批危险化学品
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销售分公司连江山坑加油站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南三环加油站 |
3 |
中油路通(福建)有限公司福州罗源东加油站 |